广州华商学院
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学校简介
广州华商学院(原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创办于2005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1年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12月,经教育部同意转设并更名为广州华商学院。学校是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入选高校,广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由世界著名生物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香港浸会大学前校长陈新滋教授任校长,诺贝尔化学奖得主Jean-MarieLehn教授任荣誉校长。
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最大的一所财经特色鲜明的民办商科大学,也是一所涵盖经、管、文、工、艺、教、医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目前在校本科生两万多人。学校现有广州增城校区和肇庆四会校区,广州增城校区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最核心城市、风景秀丽的广州市增城区;肇庆四会校区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历史名城”的肇庆市四会。
学校秉承“创百年名校,育华夏英才”的办学理念,以建设国内知名、广东一流的应用型民办本科高校为目标;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走向世界,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国家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大中小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培养理论基础厚、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开设了45个特色本科专业,涵盖了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等7个学科门类会计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新闻学、广告学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另外还有两个省级重点学科:广东省高校特色重点学科一一会计学,广东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一一新闻传播学。
学校以重点学科与重点专业建设为龙头,通过“高水平师资强校工程”,打造与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管理、科研教学队伍;目前拥有一批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同时建立起一支以特聘教授、教授、副教授为龙头,讲师、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为骨干,博士、硕士为主力的师资队伍。
设立10个省级、校级研究院(所),助力“产、学、研”协同发展,以“厚基础、精通识、重实践、国际化”为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校企协同育人,致力于实践教学体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的探索。在校内投入逾千万元高标准、高水平建成广东省质量工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一经管学科跨专业综合仿真实习、云计算、云桌面平台,以及大传播实验教学平台、中药学实验平台、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互动实验中心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就业创新能力。
学校积极创新国际化办学模式,国际化教育覆盖所有本科专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海外实践课程,让学生在校期间都有机会到国外进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学生语言能力、综合能力和就业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性人才;同时积极推动和开展各项对外合作与交流,与多所国外大学共同创办“3+1”、“2+2”等合作办学模式十多年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七万多人。毕业生主要在财经、金融、商贸、管理、语言、外事等领域就业,本科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在96%以上。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广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独立学院”“广东省最具综合实力学院”、“中国财经类独立学院排名第3位”、“广东当代民办学校突出贡献奖”等称号。
办学特色
粤港澳大湾区本科院校
广州华商学院(原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一所财经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办商科大学,2020年经教育部同意转设并更名为广州华商学院。
中科院院士担任校长
学校由世界著名生物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香港浸会大学前校长陈新滋教授任校长,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杰马里·莱恩(Jean-MarieLehn)教授任荣誉校长。
“人才强校”战略引领高水平师资
学校获批设立广东省博士工作站,聘请清华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的教授、专家、博导引领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产”、“学”、“研”协同发展
设立10个省级、校级研究院(所),充分发挥学校高层次人才资源优势,在科研、社会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
实施实践教学与校企协同育人培养
学校致力于实践教学体系、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建设的探索,不断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与就业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创新“国际化教育”人才培养
积极创新国际化办学模式,国际化教育覆盖所有专业,致力于不断提高学生语言能力、综合能力和就业能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
打造高质量就业平台
依托校企协同育人,打造专业化就业平台,毕业生就业前景广泛,毕业去向落实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高达96%。
专业选择多样化
普通专升本招生开设38个本科专业,涵盖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医学等7大学科门类。其中,会计学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新闻学、广告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是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专业录取有保障
学校尊重考生兴趣与专业意愿,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第一专业录取。
领导介绍
廖榕就博士,华商学院法定代表人。
华商教育集团董事长、广州华商学院董事长、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董事长、澳洲国际商学院董事长、广东省第九、十、十一届政协常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常务理事、广东中华职业教育社副主任、广东省工商联常委、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广州市增城区工商联永远荣誉主席、广东海外联谊会副会长、广州海外联谊会副会长、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广东财经大学客座教授、香港工商总会永远荣誉会长、香港广东社团总会副会长、香港广州社团总会副会长、香港广东外商公会副主席、获香港特区政府颁授“铜紫荆勋章”、被广州市政府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获得“世界杰出华人”奖、被评为“广州市杰出企业家”、提名“广州好人”受到国家主席习近平等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和褒奖。
陈美滋院士,广州华商学院校长。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大学教授兼学术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学技术评审专家、香港理工大学原副校长、香港浸会大学原校长、香港太平绅士、香港特区化学会原会长、长期以来从事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科研等工作、发表超过600篇研究论文、获得引用超过一万八千次、在药理毒理药剂药学领域全国排名第一、拥有三十项美国专利和五十多项中国专利、研究成果得到国际科学界的高度认可、获得国家及国际奖项。
会计学专业2021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会计学(2019)、财务管理(2020)、审计学(2021)入选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华商云会计产业学院、国际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获广东省省级项目立项支持
广东省教育厅列为2016年广东省高校特色重点学科:
经过多年的探索,逐步在以下五个方面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1)协同育人特色。与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共建GAMA班,实行双导师制和名师授课制度,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2)国际化特色。创建省级国际会计(ACCA)创新试验区;利用华商教育集团创办的境外高校GBCA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3)建构教学特色。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让学生通过自主学习来建构自己的专业知识体系
(4)多学科融合特色。创建金融会计专业,培养既能胜任会计工作,又能开展证券投资和金融分析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5)产教融合特色。创建华商云会计产业学院,采用真账实训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训练,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新闻学(2019)、广告学(2021)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广东省教育厅列为2016年广东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
新闻传播学学科由特聘教授谭天领衔,以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创新为基础,以互联网、大数据为技术支撑,致力于培养融媒体新闻传播和新媒体运营所需要的复合型应用人才。校内具有一流专业水准的“大传播实验教学平台”校外有与众多知名互联网企业、新媒体机构及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与暨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合作共建模式,以及充足的经费投入和富有活力的高水平教学团队,为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2021)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
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5日至12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3年2月5日至12日(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进行专科学历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2)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进行专科学籍查验,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一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2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2月14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2月15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我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我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我校招生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日语)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
3.确认报名。2023年2月16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报考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由我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其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日语)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为《综合日语》,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日语)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我校大部分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中部分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考试要求见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18日(周六)14:30-17:00。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8(周六)、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三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日语)的专业课为《综合日语》,由学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3月18日9:30-11:30。
四、录取扯次及类别设置
2023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一普通批一建档立卡批。
五、志愿填报
2023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六、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老生优先检索。再按老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原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我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我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3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三科总分投档,我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在征集志愿时,依据三科总分,按照专业组由高分到低分投档,择优录取。
七、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我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
八、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广州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广州华商学院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九、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1号
咨询电话:020-82666666
招生办官微:广州华商学院招生办(hsxvzsb12621)
招生网址:zs.gdh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