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工学院
广东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注:招生专业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大及专业目录》为准。
学校简介
广东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2004年设立的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依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肇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广东理工学院的函》(教发函(2014)124号)学校更名为广东理工学院,同年,首批设置的5个本科专业招收第一届学生。2018年,学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办学条件。升本以来,学校持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与升本当年的办学条件相比,现校园占地面积91.86万平方米,增加23.8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67.92万平方米,增加28.3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31.73万平方米,增加5.93万平方米。实验实训场所面积5.98万平方米,增加2.22万平方米。室内运动场所面积1.8万平方米,增加1.35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12.4万平方米,增加7.1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2.15亿元,增长1.5亿元。图书馆纸质藏书228.03万册,增加120余万册。
教学单位与专业设置。学校现设9个学院、2个系、基础教学部和通识教育中心,开设34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大学科门类,工科专业19个,占专业总数的55.88%。
全日制在校学生与本科毕业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34689人,其中本科生31464人,占比90.70%;专科生3225人,占比9.3%。至2022年,学校共培养五届24200余名本科毕业生。
教师队伍。现有教师2459人,是2014年的3.32倍,其中自有专任教师1324人,占比65.13%。自有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占比88.37%,具有高级职称的占比8.16%,其中,学校自身培养的高级职称教师占比94.44%。
学科与科研。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取得较好进展。获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肇庆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肇庆市重点学科1个。
2019-2022年上半年,承担各类教研教改及科技开发项目共773项,其中省部级项目98项。教师发表论文共1923篇,获得授权专利100件。申报发明专利19件,已公开18件,授权1件。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8件,出版专著及教材共135部。
对外交流。与美国、英国、泰国、菲律宾、中国台湾等1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2017-2019年,共选派51名教师赴台湾有关高校交流研修。
荣誉称号。升本以来,学校获得“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2015年)、“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2016年)、“国家级众创空间”(2017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2017年)、“广东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2018年)、“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2018年)、“广东省第十五届运动会暨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责献单位”(2018年)、“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2020年),“广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单位”(2020年),肇庆市教育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年)、广东省实施征兵“精准育苗”试点高校(2022年)、“广东省绿色学校(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工程技术人员培养基地(2022年)等称号。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3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2021年以后毕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2024年起仅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笔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理程B级及以上证书,且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12日;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a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16日17:00.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省统考)
备注:自命题科目初定3月19日考试,具体时间请留意广东理工学院官方公告。
四、志愿填报
2023年普通专升木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原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五、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原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
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原”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六、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12号)及教育部《关干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目肝功能不正堂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1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